315特别策划:关注汽车消费维权

来源:车市纵横 编辑:杨盘升 时间:2016-03-10 16:53:53
 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,汽车是仅次于房产的大宗消费品,汽车质量问题牵动着众多消费者的心。虽然已经出台的“新消法”和“汽车三包”规定为汽车消费中的热点问题做了法律上的注解,但是,在实际的消费过程中,往往会遭遇意想不到的事件,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?

315特别策划:关注汽车消费维权


  ■新买的爱车竟然是“返修车”
  去年7月,潘女士在一家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80万元的suv。今年1月15日,潘女士前往这家汽车公司做首保,查看电脑中联网记录时,无意中发现一条爱车的维修记录,时间为去年7月12日。高价买回来的新车是一辆“破车”,潘女士立即向车商提出质疑,要求退车,在多次协调之下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,潘女士同意不退车,汽车公司向潘女士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赔偿款。
  【解读】消费者买车之后,发现车子以前维修过,或者车上明显有使用过的痕迹,但经销商却始终瞒着消费者,这种情况属于“返修车”销售,返修车销售投诉时有发生。
  对此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汽车中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。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汽车经销商,验车时检查清楚车架、发动机代号,购买新车时还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重新喷漆、易受碰撞部件有无损坏痕迹等。
  ■合同规定不明惹争议
  由于没有现车,陈先生与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委托订购协议。当时双方约定去年12月31日交车,陈先生先支付1000元作为订金。但过了约定的交车时间时,陈先生仍然未能提到车子,于是他要求销售公司进行赔偿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。经调解,汽车公司最终退还了陈先生1000元订金,并给予300元的赔偿金。
  【解读】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,车辆信息务必填写详细,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、汽车标识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汽车代码(车架号)等,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要同时写明。
  此外,消费者应重视一些细节,如交车方式、地点、时间等;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,要约定解决方式和违约金额;确认销售方的印章名称与购车合同、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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